招商政策
一、 征招代理区域:以国家行政区划分标准的省、市代理商。
二、 合作方式:以现款现货、区域内独家经营总经销制度。
三、 代理条件:
1. 能够提供证明自己身份、主要业绩的文件。
2. 法人需具备完整的商业经营资格资料。
3. 具有稳定的终端销售渠道,有充足的资金来运作产品。
4. 在区域内有良好的市场形象和声誉。
四、 价格政策:
公司执行到岸价货制,保证代理商充分的操作空间,丰厚的利润回报。
五、 销售政策:
1. 公司实行严厉的区域市场管理制度,严厉打击串货、侵犯代理商利益行为,坚决履行代理协议的中的一切约定,保证不随意变动销售政策,及时准确服务代理商的要求。
2. 代理商须按区域级别完成销售任务。
六、 市场支持;
1. 单次发货30件起发,50件以下,代理商承担运费,50件以上,我方承担运费,100件以上负责送达所在市指定库房。
2. 产品进场条码费用支持(进场前须与甲方切磋确定)。
3. 季节性政策支持。
七、 激励政策
各级代理商除每年完成年度采购额外,超出采额的,公司将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返利。
八、 申请代理程序
1. 代理人来人、致电、来函咨询;
2. 本公司向代理商提供以下资料;
A.代理条件 B.公司资料
3. 签订销售协议书。
公司地址: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马家河原食品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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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全称:延川县锦春枣业有限责任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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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开户行:中国农行延川支行营业部 |
公司账号:26-92010104000145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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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户名:刘锦春 卡号:6228452920002878612 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延川县城关分理处 |
个人户名:刘锦春 卡号:6225065811000193192 开户行:陕西信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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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电话、传真:0911-84220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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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安销售、订货热线:0911-2496006 |
西安销售订货传真:029-8645209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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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经理:刘鑫 联系电话:150299767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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